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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个板马的!

说这个词还得从一则小笑话讲起。说有一外国代表团20年前来武汉考察,听到满大街吆喝似的狂喊:“个板马的……”,就问翻译是什么意思,翻译是本地人,不好意思直译,就告诉外国人说他们在叫卖,每件东西“8毛”,20年后,另一批外国代表团来武汉考察,里面恰好有一个是上次代表团的成员,又听到满大街吆喝似的狂喊:“个板马的……”,于是微笑着对翻译说:“武汉的物价真是稳定,我20年前来,这里是8毛一件,20年后再来,这里还是8毛一件!”

其实,“个板马”是咱们武汉人的口头禅,多闻于汉骂的开始,却也不尽然。比方,在街上走着,两人相遇,你踩了人家的脚还装作不理他,对方肯定会说,“个板马的,莫回事撒,看到点撒,长眼睛冒。”如果你还嘴,对不起,后来的结果肯定是“个板马的”满天飞,夹杂着说不清的“子”,如果都不服软,最后的结果可得是非暴力而不合作了!

“个板马”作为武汉人众多的口头禅之一,是很有特色的,一张嘴,听到这个词,肯定觉得这是一群彪悍的人。而且武汉人发爆破音特别有心得,十分的到位,连续起来,“嗒嗒嗒……”真的跟打机关枪似的。唾沫星子横飞,化学武器乱撒!而“个板马”往往就扣动扳机的那个词。

武汉人有个特点,有时候越是喜欢一个人,越喜欢用骂的。“个板马的,伙计,今天搞得满淋醒咧!”意思是,今天打扮的很好看。可你要是跟他不熟,怎么听怎么觉得别扭。不过,要真是哥们兄弟,那听上去绝对得舒心,而且还会回一句:“个板马的,只许你个XX的搞得清爽?”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们在吵架呢,实际上,在北方,这叫抬杠,在武汉,这叫“咀”!

有时候,友人老问我,武汉人说话咋那么冲呢?其实,这是个复杂的问题,不过有个故事,到起到了一定解释的作用。说春秋时期,春秋五霸之一的楚庄王,养了一只鸟,三年不飞,三年不叫,后来楚庄王起势,称霸一方,就出了个一鸣惊人的典故。而那个时候,诸侯王都不服周天子的统治,其中最不服的就有楚国,所以楚国人都“不服周”。而“不服周”这个词也保留下来,成为武汉人骂街争斗的明证。所以,一般有人抖狠都会说:“个板马的,莫样?不服周?”

小小一个词,倒是凸现了武汉人的火辣性格,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种骨子里的“不服周”可以理解成一中不屈服的精神,虽然,这种精神看上去非常的粗糙世俗,或许有些“惟楚有才”的盲目自信,可到底它可算得上是武汉气质的根源了。

 

音乐时间

 

或许男人世界里的忧伤本就是件奢侈的祭品,可惜当沉淀积深,伤心之情或崩溃地倾泻,或徐徐溢出得时候,也只能通过一些仅有的途径和方式来表达内心本不能言明的默然痛苦。这样的场景不禁让我想起了下面这首歌,陈升与小齐合作的《小雪》,男人的对话,感情的倾诉,十分映情致景。 

小雪

 

词曲:陈升

 

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

心疼你当初反覆那样地说

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

我决心不从旧梦中挣脱

 

如果你真的爱我让我走开

心疼你为我藏分离的苦

如果我知道你是这样难过

会一个人走向寂寞

 

oh-oh-叫我如何遗忘

oh-oh-我也感到迷惘

oh-oh-爱恋不会再有欺瞒

oh-oh-承诺到底算不算

 

别再说今生最爱地人是我

这样的话叫人无法承受

你应该爱她多过于爱我

我为你相信有来生

你可以一句话就让我走开

也不会再有对你的纠缠

心疼你说不出来不再爱我

是舍不得让你走开

 

别再说今生最爱地人是我

而现在你在做着什么

依偎着别人就别想到我

就为你相信有来生

 

不管你走到哪里都要记得

我没有改变最初地承诺

我要你快乐一些不再悲伤

我要你知道我都在

 

我想你都还记得

不相信有来生

热吻里却还流着眼泪

希望你现在会比较快乐

那我想这样就很好

 

如果我真的爱你让你走开

曾有你此生我早已足够

~我永远都会在

我舍不得让你走开

这回真的受伤了!

腿伤好了8成,急性地受伤也急性地恢复,虽然膝盖依然不爽,倒还不至于影响行动,只是不能健步如飞地跑步了。所以,我的朋友,如果这个时候被我碰见有人在抢夺你的钱包,对不起,我爱莫能助。

这回是真的因为抽筋而受伤,后来得总结或许还是与膝盖有关系,只是直接的诱因来自于球场上激烈而不精彩的无趣表现。愤懑地输球后,与哥儿们把酒言欢。居然发现第一次在球场上以这样的方式受伤。当脑海中出现老刘同志曾一再夸奖对于机制损伤的自我保护意识的时候,这一次,呵呵,我发现没那么好的运气了。其实,老刘后来打电话说了一句现实而深刻的哲言:“都这么大年纪了,别拼了!”

    是啊,玩玩而已,何必认真呢,太多的执念只能频生戾气!加上我天生不好斗柔弱的性格,即使是在竞争的球场上再拼命也少有霸气。球品见人品,球性见人性,或许只是个人的理解迥异而已。或许,应该如老刘同志那般退休进入球鞋收藏界!

    还是好好保护自己得好,不受伤就会降低进医院的机会,我可不想在那里见到我的朋友们。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是对别人的尊重。

 

虞美人·七夕何兮

 

夏雨阴云何日渺?今昔多凄了,高台凭栏多雷电,人间纷飞离别景中现。

 

七夕鹊桥复相聚,只是君不遇,浓情惬意欲相留,化作一缕青丝焚乡愁。

 

音乐时间

无意中哼起了这首歌,呵呵,是否也勾起你对国产动画的兴趣了? 
 
《邋遢大王》主题歌
 

小邋遢真呀真邋遢!

邋遢大王就是他

人叫他小邋遢

小邋遢真呀真邋遢!

邋遢大王就是他

没人喜欢他

 

忽然有一天,小邋遢变了

邋遢大王他不邋遢

我们喜欢他

忽然有一天,小邋遢变了

邋遢大王他不邋遢

我们大家喜欢他

烟似的倩影

一曲jazz过后,她依旧坐回到转角的沙发,依斜地沉了进去。Pub里的沙发做得都跟流沙池一样,坐上去就深深地陷在里面,慵懒地不想起身。她很高,盘儿亮条儿顺。瓜子型的下巴托着巴掌大的小脸,昏黄的灯光里看不清五官,只是感觉脸部轮廓的线条很明显,五官布局合理,睫毛很长,鼻子很挺,下巴颏微微上翘,这样的侧脸可以裁剪出不错的剪影。

本以为是流梳的耳坠,发间若隐若现地闪光,后来才发现是环形的,单看上去感觉很粗犷,不过与柔顺地长发搭配起来,又感觉特别雅致。发质不错,即使在光线较暗的地方也散发出饱满的光泽。虽然长发遮掩起来,但可以隐约推测出她有笔直颈项,佩戴着银色的饰链,合适地村托着轮廓分明的那张脸。

只是一个陌生的女孩,在pub的一个角落,和朋友们在聊天。一会儿,她轻巧地从外装很别致的小袋子里拿出一盒烟。拿出一支,白色的,比一般的香烟似乎要长许多,虽然不比赫本用过的象牙烟嘴,但这么长的香烟,使她本就已经细长的手指更显得纤长了许多。忽然之间,一束火苗魔术般地在指间点燃,香烟瞬间的火光在昏暗的灯光里更显得有些炫目了。指尖轻轻抖去的烟灰散落在烛台里,微微地呷了一下香烟,唇宇间溢出一段青丝,幽幽地消逝而去。

让我对吸烟有害健康留下深刻印象的,是多年前央视的一次大专辩论赛,台湾辅仁大学的某胖同学,在论证“知易行难”时侃到:“人人都能看到烟盒上写着吸烟有害健康,可只有当他抽烟抽到要死的时候,留下最后一滴眼泪才幡然醒悟,原来‘吸烟有害健康!’此乃知易行难也!”儿时的教育和成长的环境,让偶虽然不时要忍受二手烟的几度污染,但是至少能与一手烟断然绝缘。而对于女人抽烟,在学生时代是骨子里也接受不了的。而朋友里第一个改变我看法的是小业,在若干年没见面之后,偶然的一次老友会上,她抽起了香烟,我惊觉地问她什么时候养成这样的习惯,小业只是笑笑的回答,不知道怎么就学会了,原本心情不太好的时候就想抽,时间长了也就习惯了。

    看似离群的异类,似乎在上海十分普遍,专为女士准备的香烟种类齐全,琳琅满目。手上擎着点燃的香烟,与耳朵上的耳环、颈项上的项链一样成为了时尚的配饰品。即便是选烟、拿烟、点烟、吸烟以及吞吐云雾、抖掸烟灰的各种行动和表情都表现了一个人的品味和修养。这种优雅的习惯不是被烟草商强迫的推广,而是潜移默化地流行感冒着。凝结在眉宇间、唇齿间、手指间的烟雾组合也的确成为吸引眼球和谋杀菲林的致命武器,有“害”于健康了。

    女人的烟务运动只是一种个体的习惯而已,并非有必要把它主观臆断成为评价某人贤良与否的标准。所以吸烟的女人等于坏女人,这个在过去被封为公理的等式,如今也只能扔进最守旧的故纸堆了。既然不属于守旧,那么同样也不属于前卫。如果吸烟而被列入另类,那实在对这些烟雾中倩影们最大的误解了。虽然喜欢烟圈的女人,会给人一种不羁的感觉但绝对不应该被纳入被排斥的族群,因为这仅仅是一种生活的方式而已。   

    于是,要禁绝她们是不可能的,就好比这世界上没有女人抽烟,如同没有女人失恋一样的荒谬。 

忘不了

世事之巨细,随流年而浸之。人的一生遇到过的与即将遇到的事情实在纷繁复杂,难以预料,的确如“巧克力”一样永远不知道下一颗的味道。或许正因为如此,有些味道,你记住了,忘不了,而有些只是淡淡留香,复而不闻了。忘不了的事情,往往因为适时、适地而刻骨铭心,既如此,必定为悲喜之极。所谓情天恨海,或忘情动容之深,或释恨幽怨之切。

最难以忘记的,恐怕要算几世情怨。

于恨者,如家族世仇。历经几代人相互争斗,用一种伤害来报复对方的另一种伤害,虽说“好了伤疤忘了疼”,可落在家族身体上的伤痕却深深印在家族成员的心上,似乎成为了这个家族的标识。爱憎分明在家族成员降生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明辨开来,无需印证,而你要做的就是继其仇而记其恨,为家族不可辱没的“荣誉标识”而争斗,为家族不可断续的“反报精神”而争斗。

于情者,如家门世交。同样是经历几代人的生活,换来的是世代的修好,同气连枝,甚至结婚联姻,以香火延续为家门世交做感情投资。此家门中人,初生之时,便被教授长怀感恩之心,同样的爱憎分明,为家门不可毁誉之“世代交好”而联谊,为家门不可忘却之“深恩厚爱”而联谊。

然而,世事发展总为循环往复,恨之极致而生爱,情之极致而至怨。世仇之爱,被视为叛逆、不孝和异类,在家族中绝对不能容忍它的存在,只能剿灭,这样如“朱罗记”一样,因仇恨而不能容忍的爱,却被世人深深的记下,难以忘怀。则恨极之爱也是忘不了的。世交之怨,同样如此。因为异化的出现,世事的无常而交恶的家门,会极力维护和谐,可事与愿违的结果,往往伤害了更多的人。于是,世人也会深深记下,难以忘怀。则情极之恨也是忘不了的。

恨海情天只是极致的两端,而如偶一般的芸芸众生,也只能从演绎的故事中体会。不过,我个人只是觉得,能让普通人难以忘记的也应该是大喜或大悲的事情,而这些事情所涉及情绪的极致,往往会让人瞬间疯狂,歇斯底里。于是相比之言,恨更容易让人记得住。这就好比,总是记得谁欠自己的钱,却忘记自己欠别人的一样。所以,伤心之痛本来就比欢心之愉难以释怀,有蛇啮之痛,必有井绳之惧吧。

    同样,世人难有常怀感恩之心的,或许只因为人心叵测、世态炎凉、义信全无。于是世人宁求佛神庇佑,也不求你我相助。既然如此,那么平时的交往也就貌合神离、逢场作戏,即便是亲密之人,也可能相聚咫尺,心各千里,甚至同床异梦了。

    忘不了未必能记得住。“幸福的人都是一样的,不幸的人各有各的不幸”,可是,人们痛不欲生的时候,往往是因为犯同样的错误,或受到同类的伤害。正如此,吾辈常被告诫,犯同样的错误是低级的错误。可即便如此,也未必能时时想起,既然记不住,再犯的可能性自然就存在了。此时,正真懂得是因为忘不了而受伤的人不多,而更多的是提醒自己记住教训以防下次再犯,甚至于有人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而这些,恐怕只是因为太多记住的是幽怨之切,而忘记了动容之深了。

    不求常怀感恩之心,只求少忘记真挚之情,如此便能少一些戾气,多一些温情。虽然世事皆冷暖自知,既然能让自己过得舒服惬意,何必常挂念怨恨之事呢。虽然忘不了,只须莫再提,生活本是悲喜交加、怨恨相继,倒不如兴而迎之。毕竟人生多磨砺,寒梅自芳菲! 

娃娃脸

某日,百盛门前走秀,模特的身材巨好自不必提。只是多为外籍者,加上脸部模样属于同一类型,让人颇感新奇。原来是为品牌“芭比”做推介的。主办方睿智地找来了一些长着典型娃娃脸的帅哥靓女做招牌,最直白地体现了品牌需求和推广的双核心主题,所谓“睿酷双核”,就不得不赞叹策划者的“十分有才”了。

娃娃脸,似乎难以用语言来具体描述它特质。只不过,一提到这个词,人们都会与橱窗里的各式各样的娃娃联系在一起,然后尽情在脑子里搜索身边认识的人中,有谁是这样的模样,甚至马上走到镜子旁边,摆弄镜子里那张熟悉的面孔。由此而言,如果真要把娃娃脸做一个标准的话,恐怕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自己喜欢的样子。但它们无一例外的,一定要“可爱”,甚至于看上去就想捏一把。

一日,某友惊呼:“我小时候就长着一张娃娃脸。”偶对曰:“废话,小时候当然是娃娃脸,难道你一出生就长着婆婆脸么?”一句玩笑话,多少童年情。最近,友人们频传喜讯,或是小生命的降生或是在孕育之中的消息接踵而至,出生了的各自都挑选了上佳的初生照片晒到网上。除了感慨时光如梭、人生如逝以外,看着这一张张的娃娃脸,就真有一种天使在人间的感觉。

小时候,被逼迫着去学习绘画,却因为觉得无趣而由内心极力抵制,“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恨铁不成钢的父母也无可奈何。现在看来,真是“悔到肠虫清!”至少,学了绘画,就知道比例是怎么一回事,再看到三庭五眼,也能假么假事的说出个一二三来。而现在,对娃娃脸的认识,只停留在浅视觉层面。顶多就是觉得,娃娃脸应该是脸型偏圆润,或有点baby fat。不过,我个人觉得最重要的还是眼睛。

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好像天上的小星星。貌似娃娃脸的人,眼睛都很好看,要比较大,但好合比例,不求水汪汪,倒也泪盈盈,眼型颇饱满,眼眶多曲线。而且眉宇之间的距离适当,看上去就那么舒服。说到眼睛,不得不提到眼睫毛。娃娃脸的大眼睛,总是配上长睫毛的。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有“睫毛膏”这东西,而且大致的分为“纤长”和“浓密”俩型。于是,大街上长长而浓密的睫毛肆虐,排除“贴品”,真正能有长睫毛的人不算太多,而且从单纯的角度看,似乎自然生长的长睫毛,看上去就觉得舒服,非常地提神,提“眼神”!

“天使的面容、魔鬼的身材”,人总是亦正亦邪地审美。娃娃脸似乎也不例外,如果你顶着一张娃娃脸,在人们夸耀的同时,似乎你会听到不同的声音。就好像关于比例的问题,通常“七头身”得标准,此时非要以“八头身”“九头身”的严格主义来衡量娃娃脸在全身所占的比例,然后配以各式各样风格的华衫丽裳,用所谓化腐朽为神奇方式来化纯真为妖娆,真是让人唏嘘不已,无言以对了。

也许,正因为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张娃娃脸,所以,对它的看法自然见仁见智。既然偶没有任何美学功底,也就胡乱讲些粗浅的见解,就只当为那些决定自己留不留头发、留不留胡子的老友们提一点参考,如果要做修饰就一定要对得起自己那张脸! 

音乐时间

喧嚣的城市人,渴望心灵的宁静;

同城的异乡人,遥望远方的思念。

依窗的守望人,相望江湖的落寞;

听雨的落泪人,凝望背影的逝去。

……

……

 

不如来听这首歌

 

 

《乌兰巴托的夜晚》

 

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
那里有风有古老的草原
骄傲的母亲目光深远
温柔的塔娜话语缠绵

乌兰巴托里木得西 那木哈 那木哈
歌儿轻轻唱 风儿轻轻吹
乌兰巴托里木得西 那木哈 那木哈
唱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有一个地方很远很远
那里有一生最重的思念
草原的子民无忧无虑
大地的儿女把酒当歌

乌兰巴托里木得西 那木哈 那木哈
你远在天边却近在我眼前
乌兰巴托里木得西 那木哈 那木哈
听歌的人不许掉眼泪

声声不息!

小日本人原本在喝点清酒趁着酒意,胡乱拿着mic狂吼的小小游戏,居然风靡了整个东南亚甚至是世界各地有东南亚人的地方,这当中自然包括有极强仿造能力的中国。好在我国人,将kala圈k发扬广大,除了点唱机的自主产业更新以外,歌者的水平也是大幅度的提高。不知道有没有人统计过,自己在KTV里能够连续唱几首发挥自己嗓音极限的歌?除了专业或准专业人士以外,以完整性和在准调性为标准,恐怕不会超过3首。当然,这也需要因人而异,有些条件超好的天籁之嗓也不在此列中。

如果某人被赞誉为“K歌之王”或“之后”的话,恐怕一方面是能够凭借自己的嗓子,持续不断地飙出超极限的美丽声音。另一方面,便是长期持有某话筒的占有权,传说中经典的麦霸人物。“是谁抢走了我的麦克风。”在KTV里的同志应该颇反感此类人物。于是,有人提出来,不如每人发一个mic,谁爱唱谁唱,也不用抢的了。如此意见,恐怕KTV老板光买mic都会关门了。以我愚见,不如在KTV里装上几个无指向mic,想唱就唱,唱的响亮。不过唯一的缺点,是滥竽充数,分不出谁是谁了,精神脆弱者慎用哦。

余音绕梁,声声不息。KTV后遗症一样存在。首先,绝对是听力与唱功不匹配。唱功越好的人或许听力会受损,在密封小房间里超常人分贝的不断刺激,走出k房一定会不自觉的高喊说话,否则担心自己听不清别人说些什么。其次,绝对是记忆力下降。唱k的牛人往往不太适合唱现场,长期盯着屏幕的条件反射,在离开字幕后,便不知所云,歌词早忘记得一干二净了,所以称为“ktv歌手”。最后,绝对是称为变温动物。特别在夏天,充斥着空调冷气的房间里,温度调得再高,听完幽怨的靡靡之音都会觉得浑身颤抖。温度调得再低,听完激情的狂躁之音都会觉得热血沸腾。因此,免疫系统不稳定的同志请注意,注意自我保护,以免发生感冒症状。

适合自己的是最好的。选歌需要技巧,有自知之明的人往往选择适合自己的歌曲,而未必选择自己喜欢的歌曲。不过,KTV之所以普及和经久不衰,恐怕还是因为它的不拘小节。不管你水平如何,只求尽心,开心就行。既然可以不按套路出牌,“爱怎么地,就怎么地了,你还能把我怎么地!”要不怎么说“ktv歌手”是最具娱乐精神的草根一族呢!